|
|
|
|
|
|
|
标准规范 |
|
|
全国温泉旅游服务标准制定的现状 |
|
发表时间:2009-08-09 17:21:59 阅读3622次 |
|
1、《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广东温泉旅游服务场所卫生监测规范》
2、云南:《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和《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4项地方标准
3、重庆:《重庆市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标准》
4、广西:《广西地热温泉分类》、《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 》、《 广西温泉度假区服务质量规范》
1、广东
2008年11月广东温泉行业协会率先加入世界温泉科学大会暨世界温泉及气候养生联合会。
海泉湾温泉研究所。它是由广东温泉行业协会和海泉湾度假区合办的海泉湾温泉研究所,这是广东首家温泉研究所。
目前广东温泉行业协会正在与中山大学专家联合制定温泉行业标准——温泉水质及矿物含量将公示。
《温泉旅游服务规范》——中国首部温泉旅游地方标准在珠海诞生。御温泉制定行业服务标准——2006年4月18日,珠海御温泉度假村发布了《温泉旅游服务规范》,这项由御温泉参与调研与制定的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实行。
2006年4 月18日,第二届中国温泉旅游高层珠海标准化论坛在珠海御温泉度假村举行,论坛颁布了中国首部温泉旅游地方标准《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签署并通过了温泉旅游行业公约《珠海宣言》,齐心倡导行业标准,致力中国温泉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云南省出台国内首套温泉旅游服务标准
2008年07月18日,由云南省旅游局提出,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负责起草的《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和《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4项地方标准,已由省质监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这是国内首套完整的温泉行业标准,云南省温泉与SPA休闲度假旅游业即将进入标准化发展的春天。
其中,《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是我国首个针对使用天然温泉或人工开采地热水的旅游服务场所(包括房地产)的品质认证标准;《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也是国内首个温泉旅游服务场所和SPA经营场所的等级标准,补充了我国旅游业在温泉旅游方面的标准缺失。
3、重庆
重庆市2008年制定了《重庆市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标准》。
从2007 年11月20日起,重庆市旅游局就《重庆市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7月23日批准 。2008年8月1日实行。
4、广西
2008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广西地热温泉分类》、《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和《广西温泉度假区服务质量规范》三个省级行业标准,并于2008年5月18日正式实施。
5、海南省
旅游局将联合省质监部门,共同起草SPA行业质量等级评定的地方标准。届时,这将是国内第一部SPA行业标准。
度假与温泉酒店专委会在温都水城召开筹备会
6、首届中国温泉经济论坛在长沙隆重召开
2008-7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和海峡两岸和谐发展基金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温泉经济论坛7月20日在长沙召开,会议就温泉经济概念、内容、产业特征,以及我国温泉经济发展的问题、解决办法、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7、中国饭店协会度假与温泉酒店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议
2008年 10月中国饭店协会度假与温泉酒店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议在水城国际酒店召开。与会人员对进一步规范温泉行业标准,创新温泉行业理念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8、2009年制定中国度假温泉酒店行业标准
2008年12月15日,中国饭店协会度假与温泉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和全国度假温泉酒店高级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旨在全面推动专业化和系统化交流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为国内该类型酒店建设完善的企业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并将于2009年制定中国度假温泉酒店行业标准。
9、《温泉业经营技术规范》审定会在京召开
《温泉业经营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审定会于2008年8月29日在北京召开。评审组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工商总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公安大学、中国商业联合会、东北财经大学旅游学院、中国矿业联合会地热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所、温度水城、凤山温泉度假村、广东华元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见附件1)组成。会议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胡剑萍处长主持。会上,与会专家推举曹德胜为评审组组长,并由组长组织此项标准的具体评审。
|
|
|
|
|
|
|
|
|
|
|
|
|
|
|
|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清溪路1号 电话:023-65319876 传真:023-65332220 渝ICP备09013291号 |
|
|
|
|
|